語文教育學系書法比賽辦法
110.3.16.109學年第2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11年12月20日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宗 旨:發揚中華文化,推展書法教育,促進學習書法風氣,提升書法創作水準。
二、主辦單位:語文教育學系。
三、參加對象:本系大學部學生。
四、比賽類組:分毛筆之條幅中堂連屏組(可任選其中一種形式書寫)、對聯組、硬筆組三組。
五、送件件數:每組以一件為限,可跨組送件,參加組數不限。惟曾獲該組第一名者,兩年內不得再參加該組之競賽。
六、書寫內容:有關弘揚中華文化之經典佳句、先賢格言、詩詞為範圍之作品。
七、作品格式:毛筆組以宣紙寫成條幅、中堂或對聯之形式皆可;硬筆組可用鋼筆或中性筆以A4白紙或色紙書寫。
八、一律直式書寫(硬筆字不限),字體、大小不拘,作品須親自落款、鈐印。參賽者須自行書寫,他人代筆者取消資格。凡規格不符者恕不列入評選。
九、作品不須裱褙,概不退件,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
十、附註資料:請將報名表以迴紋針夾於作品正面左上角。報名表寫上參賽者的姓名、班級、聯絡電話。
十一、收件時間:每年2月起,至5月第1週截止,將作品送至語教系辦公室,5月第2週公布結果。
十二、評審標準:筆法與筆勢40%、結構與佈局30%、風格與創意30%。
十三、獎 勵:各組預定錄取名額及獎勵如下(得視各組水準從缺或增減名額):
(一)毛筆條幅中堂連屏組、對聯組:
1.第一名,獎狀乙紙、特級毛筆乙枝。
2.第二名,獎狀乙紙、1號毛筆乙枝。
3.第三名,獎狀乙紙、1號毛筆乙枝。
4.優選三名,獎狀乙紙、2號毛筆乙枝。
5.佳作若干名,獎狀乙紙。
(二)硬筆組:
1.第一名,獎狀乙紙、中性筆兩盒。
2.第二名,獎狀乙紙、中性筆乙盒。
3.第三名,獎狀乙紙、中性筆半盒。
4.優選三名,獎狀乙紙、中性筆三枝。
5.佳作若干名,獎狀乙紙。
十四、各組前三名得獎作品視水準由本系統一裱褙,得與本系畢業展共同展出,得獎者將在公開集會中接受頒獎表揚。
十五、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