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校113學年度「申請入學」第二階段甄試,請考生務必詳閱「第二階段甄試考生須知」,並請注意下列事項:
一、審查資料上傳。
二、報名費用繳納及登錄面試時段。
三、指定項目甄試日期:本系甄試日期為113年5月17日(五)。
四、指定項目甄試時段(間)、地點,於甄試前三天公告於本學系網頁,請考生自行上網查詢,本系不再另函通知;未依規定應考者,以缺考論,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考及退報名費。
五、甄試當日,須持國民身分證正本(得以有效期限內之駕照、具照片之健保IC卡或護照之正本代替國民身分證正本)應試;若經查覺身分與報名資料不符則不准應試,考生不得有任何異議。
六、考生參加本項甄試應遵守本校考試規則;有關各項規定,請參閱本校「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招生考試試場規則」。(※備註:本項招生無須列印准考證)
七、本系113甄試程序表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