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試地點:行政大樓三樓A303教室。
2.考試時間:113年6月12日(三)下午17:50~19:40
3.檢定時間(檔案下載):檢定前10分鐘抽題準備,每人教學演示10分鐘,第9分鐘一短鈴提醒,第10分鐘長鈴,長鈴響應立即結束。
4.本次檢定請依公告之抽題時間攜帶學生證辦理報到與準備,如方於檢定時間抵達者,則應抽題後立即上台進行檢定。
5.檢定採依上台順序(詳附件之名單順序暨抽題時間表)進行,如指定之檢定時間未在場者,視為棄權,將由下一位遞補。
6.報到手續未完成者,視為棄權。檢定前須於會場外等候,檢定完畢後可留於會場中觀摩,全數檢定結束後將進行10分鐘之綜合講評。
7.國語文教學檢定試題與評分標準請詳簡章之規定。
為維護同學的檢定權益,請務必收到本檢定通知後回信確認(姓名、學號、已收到通知)。
國語文教學專長檢定工作小組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