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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教育學系書法比賽辦法                          

一、宗  旨:發揚中華文化,推展書法教育,促進學習書法風氣,提升書法創作水準。

二、主辦單位:語文教育學系。

三、參加對象:本系大學部學生。

四、比賽類組:分毛筆之條幅中堂連屏組(可任選其中一種形式書寫)、對聯組、硬筆組三組。

五、送件件數:每組以一件為限,可跨組送件,參加組數不限。惟曾獲該組第一名者,兩年內不得再參加該組之競賽。

六、書寫內容:有關弘揚中華文化之經典佳句、先賢格言、詩詞為範圍之作品。

七、作品格式:毛筆組以宣紙寫成條幅、中堂或對聯之形式皆可;硬筆組可用鋼筆或中性筆以A4白紙或色紙書寫。

八、一律直式書寫(硬筆字不限),字體、大小不拘,作品須親自落款、鈐印。參賽者須自行書寫,他人代筆者取消資格。凡規格不符者恕不列入評選。

九、作品不須裱褙,概不退件,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

十、附註資料:請將報名表以迴紋針夾於作品正面左上角(即作品落款處之背面,請勿黏貼)。報名表寫上參賽者的姓名、班級、聯絡電話。

十一、收件時間:每年2月起,至4月第1週截止,將作品送至語教系辦公室,5月第1週公佈結果。

十二、評審標準:筆法與筆勢40%、結構與佈局30%、風格與創意30%。

十三、獎  勵:各組預定錄取名額及獎勵如下(得視各組水準從缺或增減名額):

    (一)毛筆條幅中堂連屏組、對聯組:

    1.第一名,獎狀乙紙、特級毛筆乙枝。

    2.第二名,獎狀乙紙、1號毛筆乙枝。

    3.第三名,獎狀乙紙、1號毛筆乙枝。

    4.優選三名,獎狀乙紙、2號毛筆乙枝。

    5.佳作若干名,獎狀乙紙。

(二)硬筆組:

    1.第一名,獎狀乙紙、中性筆兩盒。

    2.第二名,獎狀乙紙、中性筆乙盒。

    3.第三名,獎狀乙紙、中性筆半盒。

    4.優選三名,獎狀乙紙、中性筆三枝。

    5.佳作若干名,獎狀乙紙。

十四、各組前三名得獎作品視水準由本系統一裱褙,與本系畢業展共同展出,得獎者在公開集會中頒獎表揚。

十五、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