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語文教育學系學分學程認證相關事宜~
一、已申請通過語文教育學系學分學程
1.「文學創作與應用學分學程」
2.「書法創作與應用學分學程」
3.「華語文教學學分學程」
二、並已修習完成該學分數者。
三、請於6月5日(一)至14日(三)將該學分學程認證申請表及歷年成績單正本送至語文教育學系系所辦公室辦理。
~請於上述期限繳交資料,逾期不受理。~
語文教育學系 敬上
https://oaacs.ntcu.edu.tw/front/Program/archive.php?ID=bnRjdV9jcyZQcm9ncmF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