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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徵(115年春季)華語教師,應徵教師授課資格(至少符合下列其中一項):

(一)具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者。

(二)為「應用華語文學系」、「華語文學系」、或「華語文教學學系」碩博士畢業者。

(三)為中國語文學相關學系所碩博士者,應曾參與國內外大學所開設的華語教學研習課程一百二十個小時以上或有修習教育部開設之新南向華語教師培訓專班課程並取得研習證明者。

 

育達科技大學華語文中心主任 黃源河

電話:037-651-188#8912

mail: yrobinhwang@yd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