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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宗    旨:為獎勵文學創作,培育優秀寫作人才。

貳、主辦單位: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語文教育學系。

參、參加對象:全國高中(職)生。

、組    別:

 (一)  高一組:字數1,200~1,500字為原則,含標點符號。

(二)  高二組:字數1,200~1,500字為原則,含標點符號。

(三)  高三組:字數1,200~1,500字為原則,含標點符號。

伍、截稿日期:即日起至112年3月1日(三)前截止。

陸、收件方式:

採線上報名方式,請於截稿日前,將報名基本資料、稿件WORD檔及學生證正反面電子檔上傳https://forms.gle/1XH93kbWwzQLWRDD9,始完成報名作業。

柒、評   選:主辦單位將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

捌、評定揭曉:每組各取一、二、三名、優選五名。

   得獎名單將於112年3月中旬公佈在語教系網站。

玖、頒    獎:

一、時間:112年3月下旬(若有更動,將個別通知)。

二、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三、每位得獎者將頒發獎狀乙張暨獎品一份。

備註:

一、未詳細填寫報名個人基本資料,將不列入參賽資格。

二、稿件一律以Word排版、A4規格、12級字、直式橫排,以電腦

   繕打。

三、所有應徵稿件,無論得獎與否,不予退還,請自行保留底稿。

四、參賽作品一人限投一篇。

五、禁止一稿多投,作品須為未曾發表於報刊、校刊、雜誌及網路等之創作。

六、主辦單位得視參賽作品水準從缺名次。

七、本辦法若有未盡適宜之處,將另行公告;相關辦法及報名表逕

    https://lle.ntcu.edu.tw/查詢

八、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如有任何違反智慧財產權之行為者,須負   

    一切法律責任。抄襲作品若獲獎,經查屬實,除取消其得獎資   

    格、追回獎狀及獎品外,並將公佈姓名。

九、投稿稿件若被錄取並出刊發行,授權人同意將該篇具有著作財產權之文稿,授權予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語文教育學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