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 is required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語文教育學系

:::

大學各式入學管道簡章

🎯 招生基本資料  招生學系:語文教育學系  校系代碼:03105  學群類別:第一類學群  招生名額:29 名(另有外加名額 3 名)  可填志願數:11  📝 學測科目標準  本系針對學測科目之要求如下:  科目  標準  國文  均標  英文  均標  數學A  底標  數學B  底標  社會  均標  📊 分發比序項目  若報名人數超過招收名額,將依下列項目順序進行比序:  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學測國文、英文、社會之級分總和  學測國文級分  學測社會級分  學測英文級分  國文學業成績總平均全校排名百分比  英語文學業成績總平均全校排名百分比  💡 重要備註事項  教學宗旨:本系致力於培育國語文教學相關優秀人才,課程重視聽說讀寫寫作、古今文學、上臺試教與語言應用訓練。報考者需具備良好的聽覺、口語表達、肢體協調及人際溝通能力。  師資培育:本系為師資培育與非師資培育雙軌並行學系。學生若欲修習國小、幼兒園或中等學校(閩南語文專長)師資培育課程,需經校內甄選通過。  聯絡資訊:  聯絡電話:04-22183432  系網頁:https://lle.ntcu.edu.tw🎯 招生基本資料  招生學系:語文教育學系  校系代碼:031072  招生名額:6 名(另有原住民外加名額 2 名)  預計甄試人數:36 名  📝 第一階段篩選  篩選標準:  國文:均標  數學 A / 數學 B:底標  篩選倍率:  國文、英文、社會 (國英社):8 倍  ⚖️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與成績計算  總成績佔比  學測成績:30%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70% (審查資料 35% + 面試 35%)  學測成績計算方式 (30%)  採計國文、英文、社會三科,加權計算如下:  國文:$\times 2.00$  英文:$\times 1.25$  社會:$\times 1.25$  指定項目內容  審查資料 (35%):  項目:修課紀錄 (A)、課程學習成果 (B, C, E)、多元表現 (F, G, J, M, N)、學習歷程自述 (O, P, Q)。  說明:包含書面報告、創作作品、語文文能力證明、學習歷程反思、動機及未來規劃。  面試 (35%):  針對書面資料提問,考查態度、專業素養及口語表達能力。  📅 重要時程表  指定項目甄試通知:114 年 5 月 8 日  繳交資料截止:114 年 5 月 6 日  甄試日期:114 年 5 月 16 日  榜示:114 年 5 月 28 日  💡 注意事項  同分參酌順序:1. 審查資料成績 $\rightarrow$ 2. 面試成績 $\rightarrow$ 3. 學測國文級分。  優先錄取:招生名額內優先錄取達最低錄取標準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考生至多 2 名。  聯絡電話:04-22183432  系網頁:https://lle.ntcu.edu.tw🎯 報考門檻 (學測)  數學 A / 數學 B:需達「底標」。  📊 採計科目與加權倍率  採計科目  考試類別  加權倍率  國文  學測  $\times 2.00$  歷史  分科測驗  $\times 1.00$  英文  學測  $\times 1.00$  💡 系所特色與注意事項  雙軌制:本系為師資培育與非師資培育雙軌並行學系。  核心能力:致力培育學生聽說讀寫能力、古今文學、語文應用。  重要需求:報考者需具備良好的聽覺、口語表達、肢體協調及人際溝通能力。  課程強調:重視上臺試教、閱讀創作、毛筆與硬筆書寫訓練。  📞 聯絡資訊  電話:04-22183432  系網頁:https://lle.ntcu.edu.tw🎯 招生基本資料  招生名額:1 名  🔑 報考資格 (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全國性語文競賽:高中學生組各類組特優。  文學獎項:中央各級機關或各縣市政府主辦之「全國」非專題性文學獎前三名。  青年文學獎:全球華語學生文學獎 (前身為全國學生文學獎) 獲獎者。  專項大賽:台積電青年學生文學獎、青年書法暨篆刻大賽獲獎者。  其他競賽:其他同等級全國或國際性國語文相關文學及藝術獎項前三名 (註:不採納分區評比;不採納個人獎項)。  經典會考:全國經典總會考通過 35 段 (含) 以上。  個人創作:參加全國高級中學小論文寫作或閱讀心得寫作比賽,獲「特優」、「優等」、「甲等」等獎項。  其他:以不同教育資歷報考者 (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子女、經濟弱勢學生等,需符合相關證明條件)。  📊 考試方式與成績計算 (總分 100%)  考試科目  項目及配分  佔總成績比例  書面審查  1. 高中 (職) 在校成績證明 (20%)    2. 自傳 (含申請動機) (20%)    3. 其他:競賽及有助審查之資料 (60%)  50%  面試  依據考生書面資料進行提問,考核表達能力、儀態等  50%  📝 應繳交表件與重點  表件內容:  報名表。  符合「附加報考資格」之證明文件影本 (需檢附簡章或公告)。  高中歷年成績單。  自傳及申請動機 (上限 2000 字)。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競賽成果證明 (若非此項則免繳)。  🗓️ 重要資訊與注意事項  面試日期:113 年 11 月 22 日 (星期五)。  同分參酌順序:1. 面試成績 $\rightarrow$ 2. 書面審查 (其他資料) $\rightarrow$ 3. 書面審查 (自傳)。  資料不退還:繳交資料於審查後皆不退還,請務必自行留存副本。  聯絡窗口:04-22183432 羅小姐,系網址:https://lle.ntcu.edu.tw